根据《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免监考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系初审、推荐,学院审核批准,以下7个班级拟成为本学期“免监考班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7日至1月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91-83969124。
序号
班级
序号
班级
1
会计学系10级会计学④班
5
电子信息工程系11级通信工程②班
2
会计学系11级财务管理②班
6
人文社科系11级应用心理学②班
3
商学系10级市场营销①班
7
外语系10级英语①班
4
11级综合班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学生工作部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