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6〕2号
阳光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系:
为了进一步提升辅导员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思政司、省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阳光学院第三届学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时间
(一)初赛:3月4日
(二)决赛:3月9日
三、内容
结合教育部比赛项目和我院实际情况,本届职业能力大赛内容如下:
(一)初赛
1.辅导员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等。
2.辅导员业务能力:主要考察对所带年级学生熟悉情况,掌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业务能力,深入细致开展工作。
3.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主要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以及基本文字水平。
4.主题班会设计: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
5.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案例中的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启示进行阐述。
(二)决赛
6.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辅导员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
7.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水平。
8.谈心谈话情景再现: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
三、流程
(一)初赛
通过闭卷笔试进行,总分为100分,初赛得分前8名进入决赛。
(二)决赛
通过现场竞赛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全体评委平均分为决赛成绩。现场竞赛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介绍与展示(20分),限时2分钟;
2.主题演讲(35分),限时3分钟;
3.谈心谈话(40分),限时5分钟;
4.辅导员整体形象(5分)。
(三)成绩
决赛选手总成绩由初赛和决赛成绩按照比例确定。
四、奖励
设一等奖1名,二、三等奖各若干名,颁发九游会的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月20日